为贯彻落实《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》(环发[2010]54号)精神,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(2015年7月1日),结合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〈印发2024年甘肃省省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〉的通知》(甘环气候发〔2024〕1号)文件的要求,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现将我公司环境信息进行公示,接受公众监督。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
******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具,矿井生产能力为30万t/a,主要产品为煤。
二、主要污染物来源情况及达标情况
1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井下排水、职工生活污水及少量的初期雨水。井下排水设井下水处理站,井下排水经井下水处理站处理后,出水水质达到《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0426-2006)中表1、表2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后,排水部分回用后,剩余部分排入沙沟。
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厂区办公楼、澡堂、食堂以及职工宿舍,生活污水目前同非下排水混处理,排水部分回用后,剩余部分排入沙沟。
2、煤矿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排矸场扬尘、风井粉尘和瓦斯、地面生产系统分散产 尘以及汽车运输扬尘,均为无组织排放。采暖燃煤锅炉废气,采用燃煤锅炉采用脱硫塔+湿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。
3、固体废弃物:主要为煤矸石、废机油、生活垃圾和废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。
4、噪声来自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,如凿岩爆破、各类水泵、空压机等。源强大约在 80~110dB(A)之间。
三、 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
******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,烟尘浓度为42-47mg/m3、二氧化硫浓度为78-106mg/m3、氮氧化物浓度为129-185mg/m3,低于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******有限责任公司厂界无组织 颗粒物的监测结果(甘绿创监字[2019]10043号)表明,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 满足《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0426-2006)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。
噪声按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2类标准执行,昼间标准为60dB(A),夜间标准为50dB(A)。根据监测报告企业厂界昼间噪声稳定达标。
企业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
公司法人:王之文
监督电话:******